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1-22
为有效杜绝社区矫正人员春节期间发生托管、漏管和在犯罪现象,泸县云龙司法所于1月22日组织本镇社区服刑人员节前集中学习。
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当前社区矫正人员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17年社区矫正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其次,根据春节期间假期较长等特殊敏感时期,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对《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请假外出、脱管、再犯罪等做了重点强调。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按时向司法所汇报自己的情况;二是在假期期间聚会聚餐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三是要做到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
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端正了他们的不良心态,增强了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段莹莹 熊峰)
编辑:杨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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