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1-23
日前,四川省环保厅公布了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考核结果,泸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成为县级先进集体被通报表扬。
2016年,泸县按照环境执法大练兵的要求,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共28起,其中刑事犯罪移送1起、行政拘留移送2起、查封1起、按日计罚3起、限产停产10起,处罚金额共计95万余元。在配套办法的使用上,较2015年同比增长70%,处罚金额上较2015年同比增长122%,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环境执法形象。(朱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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