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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泊:“总长”负责制扛起守护母亲河职责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2-07

  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签发,湖北省《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日前印发。这是去年12月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出台后,全国率先推出的省级层面河长制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省委书记任第一总河湖长,省长任总河湖长,分管副省长任副总河湖长。(2月6 日《湖北日报》)

  近年以来,频频听到环保局长被邀请下河游泳的消息,却鲜有主要领导担责的个例。不过,湖北省委、政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省长、分管副省长分别担任“总长”之职,这一举动扛起了守护母亲河的责任。

  一个省的省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省长敢任“总长”之职,本来不该成为新闻,缘何却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恐怕与当前的环保指标息息相关。湖北省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省长敢于担责,无论全省的水质如何,都应该扛起守护母亲河的职责。

  一个省的水质如何,不仅仅与环保局、水务局的有关,还与领导们的重视程度联系在一起。主要领导对环保问题亲力亲为,更能够体现其担当精神。无论水质有无污染,领导们都应该主动担责,水质好者可以激励本地环保、水务部门继续努力,保持其良好的态势。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的地方,领导们还需要品水,体会下难受劲,才会下狠心出重拳,加强治理污染的坚定决心。否则,一个地方的环保问题,只靠环保部门、水务部门的重视,尤其是环保局长、水务局长的重视,难以起到实效。

  当然,领导干部敢不敢于担责,还得看其担当精神。水质好坏是环保局、水务局的事情,他不担责也完全说得过去。如果领导们都主动担责,在任期间亲力亲为,当地水质的污染问题还会越来越严重吗?

  湖北省委书记、省长、分管副省长,分别担任“总长”之职,全省的河流、胡、湖泊的水质如何,他们必然最清楚不过了,远期效果如何,还需要群众去评判。但是,无论如何,领导带头担责就是取信于民,彰显自信和责任,理应为他们的担当精神鼓掌。(胡泊:四川泸州市古蔺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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