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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农业农村局专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03

  4月2日,泸县农业农村局专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下称《水污染防治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曾一洴主持,副局长王强领学,在家局领导与机关全体职工参加。

  王强对《水污染防治法》立法、修订背景等基本情况作介绍,领学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和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政府职责、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要求、地方政府防治监督要求等重点内容。

  曾一洴强调: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认真学习《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文件,将水污染防治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中,坚持发展生产的同时抓好环境保护,为泸县水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守土尽责。(徐必丹)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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