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2-21
2月17日,泸县政法委副书记邓基祥带领司法局、民政局相关人员到百和镇调研依法治村及村规民约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百和镇楼方咀村、东林观村,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群众反馈等形式,详细深入地了解两个村依法治村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调研村规民约的产生过程、作用发挥以及存在的问题。
调研组强调:村规民约是由村民依法共同制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规则,是村庄治理水平和村庄文化的重要体现,具有维护村庄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的重要作用。百和镇政府要指导各村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尤其对人情往来、修房建屋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更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出“接地气”的规定,缓解群众压力、提升群众幸福感,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王福强)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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