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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合江: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2-23

  泸州市合江县2016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全面启动,对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于今年6月30日前报送2016年度年报,逾期不报或虚报将影响正常经营。

  企业年度报告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今年年报相较往年有两处新变化:一是填报内容新增加了五项社保事项和四项统计事项;二是填报方式有所改变,在“企业信息填报”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加了“工商联络员”制度,到2018年将全面实行“工商联络员”制度,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填报年度报告。

  据了解,对于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以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工作称号等工作中将处处受限。各类市场主体应当主动、尽早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让自己的信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积累自身信用。(梁泉)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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