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3-01
在京做石油化工生意的邹焰焰,自称中央某高官为自己同学,可以花钱让正厅级升副省级、副局级升正局级,以此骗得受害人王某600万元。昨日记者获悉,二中院以诈骗罪判处邹焰焰有期徒刑15年,并认为被害人因此被骗钱财不应返还。被查封的涉案资产,将变卖后依法处理。(2月28日《人民网》)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想升官是人之常情。600万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笔巨款了,或许就是在王某的余生真的成为了领导干部也不一定能够“找回”这600万。为何王某心甘情愿花600万去买官?他的这600万又是怎么来的?是什么给了他掏出600万买官并且还不怕受骗上当的勇气?
在现实中,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决定让谁升官,领导说了算,甚至是一把手说了算,尽管也搞民主测评,那也是仅供参考,甚至是走过场。2011新春伊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就换届、干部提拔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腐败问题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表现出对上述形势清醒的认识和坚强的决心。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前腐后继,买官卖官。各级各地方当然也查处了一些,但是还是有一些漏网之鱼暂时还没有被发现和查处,正是这些“鱼”给了王某宁愿花600去买官的勇气和信心。
买官卖官,严重败坏了干部队伍和社会风气。买官卖官者往往功于心计,善于奉迎,阿谀媚上有方,追名逐利有术,一门心思在如何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谋钱得利上,也就无暇顾及民间疾苦,人民冷暖。如果让买官卖官者混迹于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并钻入重要岗位,窃取重权,必将导致整个干部队伍素质的下降,改变“人民公仆”的性质,使我们改革开放、振兴中华的宏伟大业在组织保障上严重缺失。
这么多年了,腐败案件没少查,贪官没少抓,不能说没有震慑力,可还是有人“前腐后继”。根本原因是没有在制度上完全杜绝这一现象。买官卖官现象,当然是应当监督和查处的,但在具体落实上,总是要打折扣。其一,管纪检的官均不是一把手,怎么能有效地监督一把手?其二,在潜规则盛行的地方,纪检的官也要买,他还去监督谁?其三,买官卖官是暗箱操作,两厢情愿,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因此,就难免知而不查、查而不全、查而不深、查而不处。只要有漏网之鱼,就会有人出于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甚至走而无险。
所以,要根治买官卖官,还得制度来发力。古人说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用到今天也可以说是人民群众能让你上去也能让你下来。只有加大群众满意度的分量,才能从不许买官转变为不需买官,从不许卖官转变为无处卖官。能不能当官,要看你是否合民意、谋民利。你把腰包里的钱给了困难群众了,还有可能当官,给了上级领导了,反倒当不成官。到那时,买官卖官也就不消自灭了。源头治理了,贪官也就无法生存,因为人民群众不会托着他。同时,还应建立“阳光”的干部选任制度,为权力的追求者提供一条公开、有效、光明正大的“求官”通道,将选拔官员的权力交给人民。让各级官员们躬下身子,用自己的实绩向人民群众“跑官要官”,这样才能有望根除用人方面的腐败。(作者:合江县纪委 鄢振鲲)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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