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03-09

“高速违章帝”荣某被带至拘留所
昨日,记者从乐宜高速交警二大队获悉,今年大年初一被警方查获的“高速违章帝”,目前已被执行行政拘留。当日,荣某违反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无牌无保险机动车等多项交通法规,最终被处罚款和二十天行政拘留。
2月10日(大年初一),荣某因使用伪造驾驶证、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和未取得临时号牌四项违法行为被乐宜高速交警二大队查获。
按照相关道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驾驶证、行驶证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最终,荣某被处以罚款和二十日行政拘留。
在处罚时荣某随车的两个孩子过于年幼,大女儿5岁,小儿子3岁,妻子在外地打工,当天正值大年初一,荣某也找不到亲属代为照看,若荣某被执行行政拘留,孩子在春节期间将无人照顾,且荣某家庭较为困难。
针对此情况,乐宜二大队认为荣某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但在此特殊情况下可安顿好孩子后再予执行,随即作出对荣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在其缴纳罚款后,行政拘留在春节后荣某找到亲属照看孩子后才予执行。(陈代钱 记者 杨秋)
编辑:陈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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