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发言中,全国政协委员蔡玲作了《如何避免“八项规定”一阵风》的发言。提到“历史上制定不少类似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规定没有很好贯彻落实,不了了之。”蔡玲说,如公务接待,1984年之前不允许列支接待费,领导干部下基层自掏腰包吃饭或交“伙食费”。1984年吃“工作餐”,要付基本费用。1989年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列支接待费。1998年要求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2006年再次明确公务接待标准与纪律,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有的规定早沦为一纸空文。”(南方都市报 3月9日) 无休止的公务接待劳民伤财众所周知,尤其是公务中的浪费也成为人民群众批判的对象,为了进一步改进作风,避免公务接待的浪费,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可很多文件,“八项规定”就是这些文件的总体概括,虽说文件如雪花般铺天盖地而来,但是基层在执行这些规定时却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想尽一切办法继续大肆进行公务接待,所以出现了驻京办里面的豪华酒楼,几千元桌的公务消费等等,各种规定政策被轮空,长此以往下去必将破坏领导干部的形象,破坏政府的公信力。
政策的制定应重在落实,如何将公务接待制度化是我国改变公务接待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从制度上进行根本的保障,让接待更加的规范化,各级政府部门也应该保持高度的警惕,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的精神,从自身做起,让公务接待更加正常化、节约化。(张昭夏 四川省古蔺县丹桂镇人民政府 )
编辑:陈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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