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3-12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消委分会经过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汽车消费纠纷,及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消费者的好评。
2013年2月2日,家住纳溪的消费者程先生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2月15日,新车就出现了机油倒流水箱的情况,导致发动机不能启动,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新车不到一个月就出现了问题,程先生十分着急。经与商家协商无果后,于2月17日前往城区工商所及消委分会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同商家取得了联系。经协调,4S店承诺立即为消费者更换一个发动机。但新发动机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意外损坏,不能及时为消费者更换。消费者程先生在湖北省工作,是为在江西工作的儿子购买的新车。现其子已回江西,程先生只能等4S店换好发动机后再将车开到江西。由于不能及时更换发动机,耽误了消费者时间并为此事多次奔波产生了不少费用,故消费者要求4S店提供免费保养10次,并补助过关费、油费约3000元。但4S店只同意更换发动机,消费者对该答复不满意,于近日再次进行投诉。
城区所工商干部、消委分会工作人员随即组织当事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4S店为程先生提供一台新的发动机以及10次新车保养,并补偿现金3000元。(纳溪区工商局 钟瑞)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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