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07
泸县自2013年开始实施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经过2013、2014、2016年三年建设,现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在设施建设、综合利用上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三年建设,泸县共投入财政补助资金920万元,拉动社会资金投入3600万元以上。建成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578座,其中贮藏窖413座、通风库37座、冷藏库57座、烘房56座、多功能烘干窑15座。泸县年新增贮藏能力4.44万吨,贮藏比重近5%;新增冷藏能力5.05万吨,冷藏比重达5.6%;新增烘干能力4.15万吨,烘干比重4.6%。
项目投入运营,每年带动农民就业8000人,增加经济效益1亿元以上,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20元。泸县潮河镇李平2014年建成两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一座电加热式热风烘房,2015年正值特色水果桂圆大丰收,当年冷藏保鲜桂圆达500吨、烘干桂圆200吨,增加收入达100万元。
泸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的作法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泸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泸县农林局、泸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泸县财政每年专门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
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按照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程序要求高的情况,结合泸县实际,制定了《2016年泸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三是搞好本土化设计。结合泸县气候条件及地形地貌特点,在保证设施质量,保证使用效果的前提下,按照尽可能节约建设投资的思路进行了本土化设计。
四是全面开展设施综合利用。建成设施除用于水果、蔬菜的烘干、贮藏、冷藏外,还广泛用于粮油、杂交水稻种子烘干、贮藏,杂交水稻种子的越夏冷藏,花椒烘干,畜禽产品的冷藏(冷冻)保鲜等。
五是鼓励业主充分利用建成设施开展社会化有偿服务。在综合利用的基础上,针对多数业主自身业务不能满足设施运转的实际情况,鼓励和支持其开展社会化有偿服务。
泸县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大大提高了农产品冷藏、贮藏、烘干能力和水平,形成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规模,提高了优质水果、蔬菜质量,减少了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益,有效促进了各项经作产业、粮油产业和其它产业的发展。(张运华 李江树/文 余翔/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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