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08
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今年以来,宜宾市南溪区南溪司法所从三方面规范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请假管理,防止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南溪司法所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均在请假时间内返回辖区,未发生一起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严格把握请假事由,对请假事由审查到位。南溪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将请假事由限定在“就业、就医、就学”三个方面,对特殊请假期事由必须经司法所集体研究并报局领导同意后才予以批准外出。同时,要求因就业需要出差、学习和培训的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就学需要外出的必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批准请假外出;对本人和直系亲属需要就医的,销假时必须提供门诊或住院病历,销假时未能提供医疗证明的建议区局给予警告。
二是严格外出纪律,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规矩意识。在发放外出通知的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纪律教育,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外出期间必须遵守六条规矩,即:不发生违法违规情况;不从事与请假外出内容无关的事项;不到请假外出地以外的地点活动;在请假外出期间每日向司法所汇报情况;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不发生人机分离情况;按时返回,返回时立即向司法所汇报,并在24小时内到司法所办理销假手续。”
三是严格控制重大节假日外出。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日等特殊时段,严格控制外出请假的审批,原则上不批准外出请假申请,重大特殊情况须经司法所集体研究并报局领导同意,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曾兴春)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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