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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 宜宾将实行医疗纠纷理赔第三方介入制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3-03-20

5月起 宜宾将实行医疗纠纷理赔第三方介入制(图1)

宜宾市某医院门诊部 (资料图)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宜宾市卫生局获悉,宜宾市拟从2013年5月起在全市医疗保健机构推行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届时,作为第三方的保险公司将介入医疗纠纷理赔,医院等医疗机构将可以自愿选保。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化解医患矛盾,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发生。

可分解医护人员职业风险

  由于近年来医患矛盾纠纷突出,宜宾市卫生局表示,今年4月,将在全市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推行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保险理赔中心,5月1日将正式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理赔工作。

  “由保险公司对因医疗责任发生的经济赔偿进行赔付,可以分解医护人员的职业风险,给医生吃下‘定心丸’的同时,也让患者能及时得到赔付。”该负责人说。

医疗机构自愿选保

  得知5月份宜宾将正式进行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消息后,在宜宾某医院工作的李医生直言这是一桩“大喜事”。

  李医生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每个病患的体质不同,同样的药或者手术对不同的病人难免会产生副作用、不良反应。如果不是医生和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病患身体损害、功能障碍,第三方的介入赔付可以解决医生的后顾之忧。”李医生表示,他最关心的还有未来这个险种的赔付范围和赔付方式。

  市民林女士则表示,如果有保险公司提供第三方的赔付,这对医院和患者都是件好事,她最关心的是赔付能否得到迅速办理。

  据了解,考虑到医疗卫生的特点,满足医疗事业发展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医疗机构将根据自身保险保障需求,自愿选择保险方案办理医疗责任保险。

  宜宾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进行保险公司的招标的工作。据了解,医疗责任保险方案和保险机构评选办法将由卫生、司法行政部门配合组织制订,凡符合承办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根据自身服务水平和能力报名参加遴选,通过招标方式最终确定承办机构和承办方式。届时,医疗保健机构统一在确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医疗责任保险,并建立履约保险金制度和服务评价机制。(王贤清 实习记者 江瑶)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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