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3-20
为了拍照取景,信阳潢川县地税局一工作人员点燃树苗,不慎将火势引大,导致受害人蔡先生自家种植的树木遭焚烧,过火面积30亩左右。3月19日上午,记者接到受害人蔡先生的电话,称自家林地被意外烧毁,事发已经两个月了,至今未得到赔偿。(新华网 3月20日)
为了照相取景竟然“纵火烧林”,不禁让人觉得荒唐,但这出闹剧就这让真实的上演了,并且在烧掉蔡先生30亩左右的林地后变“逃之夭夭”,保护森林、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是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强调的重点,但是这位官员却明知故犯,为了一时的玩乐,造成了火烧林地的后果,这位官员,你烧林地时是否想过自己的行为已经触及了法律?身为一名干部的你,烧林时是否想过党员干部的形象就此毁灭?作为一位公职人员的你,可否想过政府的公信力会因此倒塌?
“纵火烧林”已属不对,我们再讨论一下其烧林后的选择—“不闻不顾”,致使蔡先生林地被烧3个月后仍然没有拿到一分赔偿,这既反映出其态度的不端正,更反映出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这不禁有“官官相护”之嫌,那么人民的利益有谁维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难道只是一句“戏言”?还如何让政府“取信于民”?
正是因为有了老百姓的支撑才会有了官员的存在,老百姓就如建大楼的根基,如果根基不稳,社会主义建设怎么可能牢固?官员“纵火烧林”行为无疑是在给政府的形象抹黑,事后的态度无疑是将形象“越抹越黑”,对此官员应该立刻进行调查,并且严惩不贷,才能重塑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作者:古蔺县丹桂镇人民政府 张昭夏)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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