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3-03-26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从4月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将进行大幅度上涨,其各地零售终端价格将达到3~3.5元/立方米区位,进而逼向4元大关。
在媒体报道的价格调整方案中,主要是对北京、黑龙江等地的增量气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并不包含四川地区。
目前,国内天然气的定价体系由井口价、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三部分组成。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马慧解释说,存量气为用户上一年实际使用量,而增量气为用户使用的超出存量气部分的气量,“对于此次价格调整,主要对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的增量气进行了定义,而存量气价格未有提及。”
卓创资讯的分析报告认为,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不同用户受影响程度有差异,作为管道气用量大户的工业、电厂用户来说,天然气0.2~0.5元/方的涨幅导致成本压力大增,且其用量均较大。而民用、车用等由于用户个体用量小,受影响也相对较小。
从上述报道中的调整方案来看,此次对于增量气价格的调整并不包含四川地区,而马慧也表示,考虑到前期四川已经对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此次也被列入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去年12月7日,四川省发改委通知,除居民生活、车用压缩天然气(CNG)和化肥生产用气外的其他用气实行全省统一最高门站价格,其价格标准为每立方米1.98元;化肥生产用气价格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化肥生产用气实行全省统一化肥生产用气最高门站价格,其价格标准为每立方米1.34元;居民用气价格暂不作调整,也不实行全省统一门站价格,仍按现行作价办法及价格执行;车用压缩天然气(CNG)用气价格暂不调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四川省发改委,该委相关人士称,并未获得这方面的消息。(曹逸韵)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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