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3-26
广西南宁市横县陶圩镇荔枝村的农民想不到,自己1999年借给陶圩镇政府和财政所的20多万元钱,至今仍要不回来。讨了14年账,讨回了镇政府的一堆公章印。2009年,心力交瘁的谢汝忠把讨账的事托付给儿子谢振新,将镇政府和镇财政所诉上法庭。可官司赢了,钱依旧没要回,反倒贴进了不少诉讼费和律师费。(3月25日《人民网》)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广西陶圩镇政府却对这个常理进行了一次颠覆。镇政府1999年向一位农民借的钱到现在时过境迁这么多年,仍不归还。农民只好一纸诉状把政府告上法庭,当判决结果下来后,胜诉的农民仍然没拿到一分钱,这着实让人愤怒。作为一级政府像这样赖账可就不仅仅是诚信缺失的问题,而是想利用公权压法律。
20多万元对于一个农民来说不算小数,当政府有困难时,百姓拿出压箱底的钱予以支持,而政府摆脱困境后,压根就没把还钱当回事。从1999年到现在政府班子换了一茬又一茬,每届政府都把这笔陈年旧账归为“历史遗留债务”置之不理,一届推给下一届,这完全是置政府形象于不顾,置群众利益于不理。镇政府摆出这样一幅“无赖”的态度难道真的是想把这笔欠账拖成一笔“烂尾账”,不了了之?当法院作出判决后镇政府仍不执行,试要挑战法院如何对政府进行强制执行?政府有胆量如此赖账,实则是公权思想在作祟。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政府作出此等散失民心之举,别说以后向社会融资不到一分钱,还将彻底散失政府公信力,最终让民众失去对政府机构的信任。20万元的欠账对政府来说绝对是“不差钱”,及时差钱也要想方设法把群众的钱还上。请陶圩镇政府的官员记住李克强总理的话:“要让人民过好日子,政府就要过苦日子”,如果你颠倒主次,别说是20万,就是花在多的钱都买不回失去的民心,请别让区区20万就卖了镇政府的“脸面”。(作者:泸州市龙马潭区英伦年华小区 陈豪)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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