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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泸州驾考科目二在泸县考场进行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03-30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公安部《新部令有关规定实施的过渡期政策》和《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快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场建设和组织验收的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要实行计算机智能评判。

  为使考试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提高工作效率,满足考试需求,经交警支队研究决定,自4月1日起,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将在泸县考场进行,针对该项规定,考生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自己所在驾校或直接到市车管所进行咨询。(王念清 记者 杨理)

编辑:陈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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