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16
近日,泸州市古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省道309线白沙坡附近,一辆皮卡车和摩托车发生碰撞,现场有人受伤,皮卡车已逃离现场。”
接警时间恰逢傍晚,晚餐刚开始,但警情就是命令,古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警辅人员立即放下手中碗筷,火速驱车赶往现场。

简某的这一“蒙”给他带来扣12分并罚款的惨痛后果
民警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查看了伤员受伤情况,并联系医务人员展开救助,同时展开现场走访调查。根据周围群众的反映,民警了解到肇事车辆是一辆悬挂川E车牌的银灰色皮卡车,该车已往古蔺城区方向逃离。获悉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立即将情况反馈县局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指令城区备勤警力在S309省道入城路段层层设卡,拦截肇事车辆。因布控及时,案发40分钟内,设卡交警就在古蔺城区光明路将肇事车辆挡获,肇事驾驶员简某对涉嫌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在被问及为什么发生车祸后没有及时报警并拨打120抢救伤员时,简某说:“察觉到撞人后,我脑袋一瞬间就蒙了,没考虑后果,直接就驾车离开了现场。”而简某的这一蒙,直接为他“蒙”来了“驾驶证记扣12分并处罚款”的法律后果。
肇事驾驶员简某在交警的教育下,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伤者带来的痛苦和社会的不良影响,在深刻检讨的同时,向伤者及家属表示歉意,愿意承担相关医疗费用。目前,受伤群众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古蔺县公安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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