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7-03-17
自贡一男子入室抢劫被抓后,竟然谎称自己在梦游。鉴定人出庭作证,证明该男子抢劫时精神活动正常。最终,自贡荣县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颜力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12月6日零时许,颜力携带一把菜刀、一把钉锤、一把玻璃刀、一支电筒,来到荣县钟旺与曾明夫妻住宅的厨房外,撬开玻璃窗后翻窗进入厨房。之后,他又进入到钟旺、曾明夫妇睡觉的卧室,蹲在地上翻找钟旺衣服包内的现金时,其响声惊醒了正在睡觉的钟旺。钟旺开灯,发现了颜力,为抗拒抓捕,颜力当场用菜刀向钟旺、曾明砍去,致钟旺轻伤一级、曾明轻伤二级。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颜力辩称:自己当时处于“梦游”状态,在事发过程中均无意识,并非故意犯罪。控辩双方就被告人作案时的精神状态是否符合“梦游”症状存在争议,故在审理阶段由检察院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
庭审中,鉴定人陈述了颜力能肯定回忆“梦游时”的行为细节,能正确描述所带作案工具的模样,完成了从工具准备到进入邻居的厨房再到卧室的复杂活动,目标明确地翻找衣物,并在被发现时作出刀砍对方的迅速反应。上述三点不符合“梦游”的临床表现,最终鉴定出颜力精神活动正常,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最终鉴定意见。
该鉴定意见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认为鉴定程序合法,鉴定过程和方法符合专业规范要求,对鉴定结果予以采信并作为定罪证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文中人物系化名)(龚佳蔚 记者 林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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