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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检查调研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17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3月13日起,泸县司法局副局长敬衍带队,对全县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检查调研。

  检查组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法律服务所所在镇的分管领导、司法所负责人、部分村(社区)干部对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并对法律服务所2016年运行管理情况以及财务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调研,敬衍对泸县的基层法律服务所2016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2017年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强执业自律。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加强执业纪律教育,自觉遵守执业纪律要求,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做到所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规范、透明,财务账目必须符合税务部门要求,树立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提高自身素质。建立起与当事人、法官之间良性互动关系;要加强自身继续教育,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对大政方针和政策导向学习,指导自身法律服务实践。

  三是要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要认真组织,主动配合,特别是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的调解上,要主动替党委政府分忧,为党委政府解难。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在拓展业务上,要积极在农民工法律援助上有所作为,务必做到应援尽援。(李向凤)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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