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19
为实现川煤芙蓉威鑫煤业公司2017年安全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近日,川煤芙蓉威鑫煤业出台2017年月度安全先进个人评选的办法。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获得月度安全先进个人按照500元/人进行表彰奖励。
该办法规定评选条件: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及国家安全法规、法令、上级文件、指示、决定精神;二是热爱企业和本职工作,模范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所在单位安全工作效果明显、业绩突出;三是安全自保互保意识、责任心和执行力强,月度所在班组无登记及以上的受伤;四是所在班组未发生“严重三违”、无A 级隐患、未遂事故及非伤亡事故;五是当月出勤天数不少于公司规定天数。
据悉,公司出台月度安全先进个人评选的办法,旨在发挥全矿干部职工在安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各基层队掀起“ 学、赶、超”先进的热潮,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反“三违”的安全氛围。(赵学龙 赵静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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