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1-07
长期以来,罗汉镇司法所积极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教育,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效能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完善“大调解”机制。首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排查预警机制,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纠纷有人过问,矛盾有人调处,信息有人上报。其次,着力提升调解队伍素质。村(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切实增强调解员队伍对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和应急能力。
二、健全管控教育机制。近年,罗汉司法所不断加强对重点人员特别是“三无”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切实帮助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防止其流落社会重新犯罪;明确管理教育服务功能设置,使得能够承担衔接接收、定位监控、集中教育、个别谈话、心理矫正、就学就业指导等工作任务。
(罗汉镇 潘俊臣 王浩)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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