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4-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防汛工作要求,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完成防汛工作的各项任务,江阳区住建局将建设工程防汛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并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常抓不懈。
建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防汛职责。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防汛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布置防汛抢险工作各项要求,并对建设工程汛前的防汛工作进行大检查。区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的防汛抢险第一责任人。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对《防汛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了防汛指挥体系,明确了防汛职责,使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监督施工企业建立防汛体系并将项目防汛责任人和防汛值班人联系方式备案。精心准备队伍和筹措物资,做到未雨绸缪。组建了建筑工程抢险队,积极储备防汛物资,并在汛前逐项检查防汛物资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补充,并建档立卡,做到有备无患。巡查防汛重点部位,科学合理调节水位。对区在建项目的重点防汛部位制定专门的防汛预案,并落实专人巡查,及时发现和掌握汛情做到了早预测、早监测、早报告,为确保安全度汛创造了有利条件。严格防汛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监控。制定并完善干部防汛值班制度。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相关施工责任单位设置固定防汛值班室,并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准时到岗,按照区防汛办要求及时将雨情、汛情向施工单位通报并做好相应应对措施。(江阳区住建局 周晓旭)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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