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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泸州市将开展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4-10

  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预防货车交通事故,4月,泸州市将开展高速公路货车通行秩序整治和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违法整治统一行动。

  此次整治范围为叙永、纳溪境内代管高速公路,全市各区、县建成区城市道路以及城市道路与国、省、县、乡镇道路结合部。整治重点为高速公路通行的重型货车、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城市道路行驶的渣土车、建材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车等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中,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统一行动期间集中优势警力,每天组织足够的警力上路执勤,采用全天勤务排班,并将所有执法设备、装备投入重点道路,严查严管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依托泸州市境内省级、市级检查服务站和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设立执勤点,在加强客运车辆检查的同时,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的抽查检查,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示灯具、标识违法行为,消除货车安全隐患。各区县城市建成区道路和施工较多的地域,在货车集中通行时段和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通过车载显示屏提示、警灯警示等措施,警示货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通过组织区域联动、警种联动、相邻警队联勤、高速与普通公路联勤等方式,加强对货车通行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密度。科学安排勤务,采取双向巡逻、循环巡逻、交叉巡逻、接力巡逻等方式,加强对货车通行重点时段的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并根据实际,组织执法小分队,不定期在货车通行的重点道路、重点时段流动巡逻,以机动灵活的勤务方式严厉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交通监控系统、天网视频、查缉布控系统灯科技装备,及时发现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固定证据,通过网上网下联防联控,组织路面在收费站、服务区、出入口拦截处罚,提高现场处罚率。(泸州市交警支队 刘晓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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