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3-04-12
近几年来,随着市民医疗保健意识的不断提高,不少市民常常会根据需要买一些常备药放置在家中,以备不时之需;个别市民家中还备有“家庭药箱”,里面的药品更是齐全。然而,随着市民家庭常备药储量越来越大,时间一长,不少药就过了期。因找不到有效的回收途径,不少市民只有将这些药品随生活垃圾一起扔掉,更有些人因舍不得丢弃仍服用过期药——
不少市民家中积药越来越多
过期药处置成问题
“过期药?我家里应该有一些吧,一直放在那儿的,没有扔。”近日,家住内江市中区晏安路97号的周女士告诉笔者,她患有慢性咽喉炎,加之抵抗力差,因此她常常在药店里购买一些需要的药品放置在家中,不知不觉家里就堆了很多药,有些过期了。
家住市中区环城路的张女士,家里有两个不满7岁的小孩。由于小孩容易感冒生病,张女士就准备了一个“家庭药箱”,里面有治疗感冒、腹泻、止咳化痰等药品。张女士说:“小娃儿照顾不好就容易感冒,开始的时候还会去医院看,但久而久之发现都是些小感冒,自己买药就可以解决了,就弄了这个药箱。”
尽管“家庭药箱”十分方便,但时间一长,里面有不少积存下来的药品都濒临过期或者已经过期。“当时买的时候只是图方便,图齐全,生怕少买了一样,但后来有些药只用了一点,还有的甚至没用就过期了。直接扔了又有些舍不得,毕竟买的时候挺贵的。”张女士说。
“过期了的药,我是直接扔了的。”家住市中区玉溪路的市民苏碧胜说。
4月2日到3日,笔者随机采访了数十名市民,其中一半以上的市民表示家中存放有过期药品,通常的处理方式是直接扔垃圾桶里和生活垃圾一起倒掉;有少数人表示家中的过期药品“弃之可惜,留之无用”,目前仍存放在家中。
过期药品危害多
药品回收困难重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笔者,过期药品不能销售更不能服用。
笔者了解到,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写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如磺胺类、青霉素类药品过期后,容易引发人体过敏和休克)。过期药品被随意丢弃,药品中某些成分在自然环境中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
“我听说玉溪路有家药店要回收过期药,结果一去问才知道人家早就不回收了。”4月2日,家住东兴区东桐路的市民杨兵告诉笔者。
4月3日,笔者在市中区玉溪路、中央路几家药店询问是否能回收过期药品时,多数药店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并没有过期药品回收业务。玉溪路一家药店工作人员谭长洪说:“以前搞过回收过期药这类活动,但现在没搞了,不收了。”
中央路一家药店工作人员告诉笔者,药店内的过期药品都是集中销毁。笔者了解到,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将产生一定的费用,如果药厂没有一定的规模,将无法承担这笔回收费用。
食药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买药是市民的个人行为,监管部门不能直接要求企业等对过期药品进行回收且对市民进行一定的补偿。目前内江市还没有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机构,一些药品流通企业回收过期药品,是一种市场行为。药监部门只能起监督作用,鼓励企业自愿回收过期药品。
养成良好习惯
保证“家庭药箱”安全
如何安全有效地处理家中的过期药品呢?家住市中区临江小区的市民胡佳佳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些便民政策,引导人们处理家中的过期药品。”
“家庭药品比较分散,而且数量较少,我觉得可以在社区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集中起来处理。”家住市中区民族路的市民尹先生说。
对于市民直接将过期药品扔进垃圾桶的行为,食药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不要整盒地丢弃。他说:“对于一些过期的药品,市民在丢弃之前,最好做一些简单的处理,以免这些药品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再次进入市场,危害老百姓身体健康。”
他介绍,一些整板胶囊或是药片,在扔掉之前最好用剪刀剪开;而对于一些瓶装药品,在扔掉之前进行无害化处理,将残余药品用清水浸泡后再扔掉。
家中药品存放至过期,也是一种浪费的表现。食药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不要为了买药而买药,要合理购买药品,在避免造成药品浪费的同时也避免造成药品过期。
采访手记:在采访中,笔者还发现,有不少市民习惯在买药之后,将药品外包装随意丢弃,从而不清楚药品的保质期。用药安全,密切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广大市民在丢弃药品外包装时,应认真查看药品的保质期,最好做好记录。同时,市民应该定期清理“家庭药箱”,对家中药品的存放要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上的要求进行贮存,避免变质和氧化等,从而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对一些疑似过期药品或者已过期药品,市民应该将安全放在首位,不要因为药品“较贵”而舍不得丢弃,如果因用药不慎导致自己安全受到威胁,则会因小失大,悔之晚矣。(杨彩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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