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27
日前,泸州公布了《2017年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教育助学工程由泸州市教育局、泸州市文体广局、泸州市总工会、共青团泸州市委等负责实施。
根据该方案,到今年年底,泸州将减免民族待遇县4.58万名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非民族地区1.1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对58.4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全部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为5.6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中职学校招生2.75万人,免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3.9万名中职学生学费;为2.35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2.29万名非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为1.41万名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此外,为2600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用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200名,资助1022名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资助1313 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1490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100名;计划为国家和省级地方试点地区25.8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选派不少于81名教师,为推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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