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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乡:2012“一事一议”,早安排早落实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2-10

    2月10日,笔者从泸州市叙永县大石乡政府了解到,2012年该乡“一事一议”筹备工作会顺利召开, “一事一议”工作全面启动部署。

    “‘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为提高村社干部和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石乡党委、政府召集乡、村、社三级干部,认真学习《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常识,严格议事程序,认真组织,积极运作。在广泛宣传引导、保证政策有效落实的同时,该乡为加强监督管理,形成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一事一议”制度执行、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据了解,该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主要用于修整村容村貌,修缮乡村道路、桥梁,整沟修渠,环卫设施建设,植树造林等工作,有效改善了基础设施。彻底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到了实处,让“一事一议”真正成为了惠民工程。(完)叙永县大石乡党政办 杨涛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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