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29

2016年9月26日,泸州市古蔺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金兰大道某鲜花店被盗现金1万余元,财物若干。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古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处警。鲜花店地处闹市区,人员流动性大,现场未发现遗留痕迹物证。在详细询问受害人后,民警了解到,店主外出办事前将装有现金的红色手提包放置在柜台上,但回来后就发现包不见了。民警调取案发时间段监控视频后发现,一名骑车男子行迹可疑,该男子身着白色T袖和蓝色牛仔裤,空手进入门市,约1分钟后手持一个红色小包离开。

2017年2月27日,刑警中队侦查员根据情报线索出击,在古蔺镇映月村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谌某伟(男,29岁)抓获。经讯问,谌某伟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谌某伟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古蔺县公安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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