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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财政给力 新农合作用凸显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2-13

    2011年,泸州市泸县财政局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力度,不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提高县级补助,有效保障了新农合工作健康平稳进行,合作医疗惠民利民的作用不断凸显,有效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农民受益程度不断提高。

    2011年,全县共筹集新农合资金20,663.55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11109万元、省财政补助4444万元、县财政补助2365.16万元、农民个人筹资2,687.69万元、农村医疗救助收入59.85万元、利息收入57.7万元,可使用统筹基金达24434.47万元。

    由于资金保障,报销比例提高,参合农民得到最大实惠,对新农合的满意度不断提高。2011年,全县基金总支出金额20,756.62万元,受益群众达1927524 人次。其中:住院补偿金额14148.74万元,受益群众147796 人次;正常分娩补偿金额40.65万元,受益群众1599 人次;重病补偿金额(含二次补偿及精神定额补助)303.11 万元,受益群众276人次;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金额585.04 万元,受益群众6414 人次;门诊统筹补偿金额5153.01 万元,受益群众1688735 人次;家庭账户基金补偿金额526.07万元,受益群众82704 人次,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7.9%,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76.89%。(完)泸县财政局 康莉 刁启辉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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