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7-03-31
昨日上午,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院长杨玉泉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罗润、张力骁、书记员王付兵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宜宾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百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这是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随着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积极营造良好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氛围的体现。目前,宜宾法院系统正扎实推进“院长开庭周”活动。
据悉,长期以来,法院院长、副院长主要精力都集中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较少亲自开庭审理案件,这一情况既不利于法官职业化建设,也使优势审判资源发挥不出其应有作用,造成审判资源的很大浪费。对此,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下月起,实行入额院长、副院长“开庭周”制度,每月确定一周为“院长开庭周”,将入额院长、副院长编入具体业务团队,作为团队员额法官之一,担任主审法官,亲自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将成为常态,让院长、副院长不受行政事务的干扰,专门从事开庭、撰写裁判文书等审判工作,在入额院长、副院长之间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
庭审结束后,应邀旁听庭审的人员纷纷表示,对整个庭审过程以及各位院长规范的审判行为、文明的司法礼仪、很强的庭审驾驭能力一致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宜宾中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
杨玉泉表示,通过入额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不仅对调动广大法官办案积极性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而且有利于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量提高和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提升。
目前,该院的院长、副院长承办案件试行办法,规定入额院长全年办案数不少于普通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的10%,入额副院长全年办案数不少普通于员额法官办案数的20%。杨玉泉院长和辖区10个县区法院院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在各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6件案件,其中,当庭宣判8件,当庭宣判率达22.22%。(李玲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伍雪梅)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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