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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下月起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川南在线2010—2019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7-03-31

  昨日,记者从自贡市民政局获悉,自贡市从下月起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停止征收婚姻登记等相关事业性收费进行了规范。根据民政部和四川省民政厅要求,自贡市从4月1日起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届时,自贡市辖区内所有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当事人收取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此外,各区(县)民政局在婚姻和收养登记窗口将公示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文件、监督电话等。(记者 池莉)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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