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2-17
“司法所同志,我看了我们社长发给我的《致泸县籍服刑在教人员亲属的一封信》,请问你们这里是不是可以通过联网与在监狱服刑的亲人视频说话?”近日,一位手里拿着监狱会见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妇女走进奇峰司法所。
经询问,该妇女系泸州市泸县奇峰镇宝丰村8组村民张某,在看到社长发放的信后,内心特别激动,她说“这次和在宜宾监狱服刑的丈夫见面就容易了”。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对张某身份进行了核实审查,审查结果符合网络探监资格。在与宜宾监狱协调后定于当日下午2:30进行亲情探视,2:30张某与石某顺利进行了探视,在探视室内双方拉拉家常、谈谈工作、说说孩子,脸上流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并时不时传出欢笑声。虽然探视时间只有30分钟,但这让石某感觉到的温暖和关怀远不止这30分钟,对石某的积极改造增加了动力和信心。(完)泸县司法局 代志清 郑建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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