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4-07
从5月1日起,《泸州市违法建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违法建设将被限制办理产权登记、变更、转移等,并将影响相关证照办理。
据悉,作为泸州市首部实体法规,《条例》的发布是泸州自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运用地方性法规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首次尝试。
《条例》规定,当事人拒不停止违建的,查处机关可采取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施工现场的强制措施;仍不停止违建的,查处机关可立即拆除继续违建的部分。同时,违法建设将面临停水、停电、停气,并被限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变更、转移等;以违法建设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单位和个人,还将被限制办理相关证照、登记或备案手续。
承建违法建设施工的单位、个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单位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或单位的有关信息将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完)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