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4-07
医疗器械在医疗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否合格有效、是否依规保管、使用、养护、报损,更是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当前,部分医疗机构存在重医疗轻器械管理现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呈抬头趋势,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泸州市合江县食药监局雷霆出击,采取四举措整治违法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执法人员在检查医疗器械
一是健全机构,提供执法保障。为切实有效开展违法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工作,合江县食药监局迅速行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食药所、稽查中队、县局专业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将专项治理和打击工作常态化,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保障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问题导向,把握打击重点。当前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环节,存在未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器械出入库、使用、养护和报损制度,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重点对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农村医疗站、药械批发企业等进行突击执法检查,对检验室、供应室、库房等重点领域进行认真清理排查,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执法。
三是强化措施,提升办案效能。执法人员开展医疗器械专项行动,率先在全局开展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的学习,以案说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办案技能。通过“四查”发现案源,一查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正规合法、供货商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提供合格有效票据及其质量合格证明;二查医疗机构或批发企业内部是否建立健全器械管理机制,出入库、使用、养护、报损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三查是否经营使用未经批准备案注册、或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四查医疗器械标识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未按照标识或说明书贮存和使用医疗器械的现象。
四是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开展该专项治理工作前,合江县食药监局健全了相关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台账,做到打击全面、透明、公开,对于未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未健全规章制度和记录等一般违法行为,一律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对经营使用过期失效或其他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一律对当批次医疗器械予以暂扣并立案调查。
开展该项整治工作以来,合江县食药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执法人员35人次,执法检查医疗机构8家,扣押过期失效医疗器械5件(箱),立案3件。打击、整治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张锐 陈姝颖)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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