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4-10
为指导通信行业企业和个体户依法经营,切实履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包括“售后三包”在内的各项法定义务,确保广大消费者在享受电信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不受侵害,4月7日,泸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泸县消委会组织开展了泸县通信行业消费维权行政约谈活动。参加此次行政约谈的经营户有泸县移动、电信、联通等三家电信服务企业代表以及较大的通信营业厅网点代表共15人。

活动中,泸县消委会秘书长首先通报了近年来消委受理的电信服务类申诉举报总体情况,指出了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包括霸王条款、捆绑收费、乱扣费、擅自改变收费项目和套餐等热点问题。泸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消保股负责人指出,通信行业企业尤其是移动、电信、联通等三大国有通信服务公司应当带头依法自律,强化对直营店、协议营业厅的内部管控,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和落实在会后即将签署的《通信行业承诺书》各项承诺和义务。

约谈会上,泸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指出,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触碰法律红线,是通信行业企业和个体户应当担当的社会责任;针对群众在电信消费中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三大国有通信公司应当积极行动起来,首先在公司内部设立消费维权站点,配备专线电话和专门人员,并在各自的营业厅网点亮出便于消费者联系的消费维权标牌,构建起公司自行处理消费纠纷的网络。一方面可以通过处理消费申诉来倒逼公司调整和完善内部管理,促进电信服务质量提升和行业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消解产生消费纠纷的内部根源,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避免或有的行政处罚。
此次约谈会后,与会的各个通信行业企业和营业厅网点将在泸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的组织下签署《通信行业承诺书》,并在泸县消委会指导下建立各自内部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就近处理消费者的具体诉求。(陈香元)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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