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4-12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江阳区公安分局、江阳区城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拆除大慈路占道便民摊位及非法搭建摊位的通告》。《通告》明确:5月10日前,江阳区大慈路所有占道便民摊位及非法搭建摊位将全部拆除,同时,在此期限内拆除其所设棚架,清理出相应场地。
据了解,目前大慈路两边共有占道摊位99个,涉及小百货、小五金、小吃、蔬菜水果等。此前,该临时路边市场由江阳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下属企业泸州市江阳区丰瑞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通告》要求:5月10日起,大慈路所有占道经营摊点必须停止摆摊设点、售卖产品;超出门店或占用城市道路店外经营(堆放)的,立即自行整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阻碍执行职务,妨碍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游容)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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