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7-04-14
4月13日,《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宜宾市制定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即《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即将于4月15日公布实施。这迎来了法治宜宾建设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
切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
2015年12月3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宜宾成为全省首批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搭上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首班车”。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前卫介绍,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后,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没有贸然跟进,而是毅然决定从夯实立法基础入手,做足准备后再启动实体立法。将制定出台地方立法程序法规作为宜宾的首个立法项目予以推进,拟通过《条例》定则明权、定规立矩,管好权、用好权,使宜宾的地方立法工作自始至终沿着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轨道运行。
5年拟出台10部地方性法规
为了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在面向全市各界广泛征集立法项目意见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制定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对宜宾市人大常委会远期和近期的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该规划计划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按照规划计划,2017年至2021年,宜宾市拟制定出台10部地方性法规,按照每年起草两部、提前调研两部的进度予以推进。
目前,今年拟出台的两部实体法规已于2月底召开立法项目交办会,分别交宜宾市规划局、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翠屏区政府起草。两部法规的初稿有望于4月底形成并提交宜宾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分别于6月、8月、10月三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1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宜宾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也于本月启动。《宜宾市五粮液生产区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将安排在下半年进行。(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邓烨)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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