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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POS机盗取商家钱财 泸州男子被批捕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4-19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对涉嫌利用POS机敛财的犯罪嫌疑人罗某依法批准逮捕。

  罗某原供职于某科技公司,负责推销“拉卡拉”POS机。罗某从公司辞职两三个月后,于2016年11月联系其之前维护的客户贾某,谎称将POS机重新激活可以降低手续费。贾某同意激活后,其手机接收到验证短信,罗某称该验证码为激活码,实际上是变更绑定银行卡号的验证码,罗某趁机将POS机绑定的银行卡号换成自己的银行卡号。

  此后几天,顾客在贾某鞋店购买商品,贾某发现通过POS机刷卡消费的3.3万余元没有到账,便打电话问罗某具体原因。罗某谎称POS机系统升级,要刷卡4万元以上才能到账。贾某又刷了7000元,但依然没有到账。之后,贾某再也联系不上罗某,贾某拨打“拉卡拉”客服电话95016,被告知POS机绑定的银行卡已经更改。

  检察官提示:手机支付、刷卡消费等现代支付方式为市民生活带来很多便利,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在进一步增加,每个人要加强警惕,注意核实相关信息,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陈叶静)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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