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2-20
1月8日至2月16日,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三超一疲劳整治行动”、“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等专项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有力维护了春运期间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有效杜绝了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出现严重道路交通堵塞现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形势平稳。据统计,春运期间全市共投入警力11074人次,出动警车5532辆次,启动检查服务站26个,设置临时执勤点179个,检查客运车辆26570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909起,查处超速行驶3989起,查处客运超员58起,查处酒后驾驶8起,排查隐患车辆2692辆,整治危险路段81处。
春运期间,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永全任组长,市局分管领导、支队、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春运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为维护交通安全畅通,泸州交警突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各辖区对照市安委会隐患治理工作目标,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对交通标志、标线、波形防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破损、缺乏的路段,及时上报政府,并督促整改,未整改完成前,增设警示标志、警示桩等安全措施;加强节日期间风景区、墓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出“机关民警站高峰”举措,开展城区缓堵保畅工作,全力营造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春运期间,各大队以客运客车、摩托车、校车等为管理重点,依法从严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载客、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春运期间的天气情况,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将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事故预防作为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与交通路政等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实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民警执勤执法规范,全体民警在春运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了领导责任制,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切实保证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
为做好春运期间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制作并发放一批宣传品,加强各大队春运宣传实效;在办公场所、辖区国省道路明显位置以及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站等地点悬挂了以“安全出行,平安春运”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在与群众密切接触的车管窗口、违法处理岗等地方设立宣传栏、摆放宣传品进行宣传;动员和督促客运站点、多车辆单位开展春运宣传;进一步加强了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联系,宣传各地交通民警的工作成效以及在春运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完)刘晓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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