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3-01
近日,为确保“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活动落到实处,泸州市龙马潭区国税局第四支部结合支部和全体党员工作实际,作出了2012年每个党员做一件以上好事、实事的公开承诺。
该支部18名党员人人签订了“创先争优、为民服务”公开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党员公开栏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通过签订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促进了该支部党员争先创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党性观念,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李洪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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