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4-23


为推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预防货车交通事故,按照支队《关于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要求,日前,隆纳高交大队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全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秩序整治统一行动。
全警投入,加强查控。大队全警上路执勤,采用全天勤务排班,并将执法设备、装备投入重点道路,严查严管货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泸州收费站设立执勤点,在加强客运车辆、“面包”车检查的同时,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的检查,消除货车安全隐患。依托高速公路监控中心,通过交通监控系统,及时发现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固定证据,通过网上网下联防联控,组织路面在收费站出入口拦截处罚,提高现场处罚率。开展货车“亮尾”行动。加强对货车和挂车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装置的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和粘贴不符合规定的车身反光标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并责令迅速整改。同时体现人性化执法,对货车尾部灯光被灰尘蒙蔽,车身及尾部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或反光标识破损不全的。执勤点准备水桶、抹布,方便民警和司机将货车的后部及尾灯擦净。
加强与纳黔一大队联勤,抓好“五严管”。大队与友邻纳黔一大队开展联勤联动,加强货车通行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密度。科学安排勤务,通过双向巡逻、循环巡逻、交叉巡逻等联勤方式,加强货车通行重点时段的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不定期在货车通行的重点道路、重点时段流动巡逻,机动灵活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开展“五严管”:1、严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严管疲劳驾驶。加强凌晨2时至5时、13时至16时等货车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通过警灯警示、巡逻喊话等措施,提醒货车驾驶人谨慎驾驶。通过检查车辆行驶记录仪行驶记录或询问驾驶人及随车人员,发现货车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3、严管违法停车。加强路面巡逻或路公司监控中心网上巡查,发现违法停车的,提示驾驶人立即纠正或通知路面执勤民警查处纠正。4、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控。在收费站执勤点,安排警力采取逐车检查、登记建档和劝返驶离的制度,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5、严管施工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采取一路三方联勤方式,加强对在高速公路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查施工运输车辆违法停车、违法载人、违法掉头、违法倒车、违法装载、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严格记分。
强化宣传,扩大整治效果。按照支队《关于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大队邀请了华西都市报、泸州晚报、泸州电视台的新闻媒体,采取随警作战的方式,对整治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并通过大队微博、执勤岗亭LED显示屏、巡逻警车LED显示屏等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的意义和措施。强化了整治宣传氛围,扩大了专项整治的影响力。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警力11人次,警车4台次,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2起。(隆纳高交大队)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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