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4-24
“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搞得更加阳光透明,所申报对象家庭一一介绍,让大家心服口服。此次会议的召开,既把我村的低保工作落实到位,又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南溪区长兴镇长春村党员代表李长江说如是告诉笔者。
据悉,近日,南溪区长兴镇长春村召开了2013年度农村低保评议会,全村10个村民组的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及申请低保户以及包村部门和驻村干部对本村农村低保申请人进行现场公开评议。
在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下,评议小组严格执行人均年收入不足1500元,在劳动能力年龄范围内,但有重大残疾,造成家庭困难的等农村低保申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坚决给予取消,认真对申请对象户进行现场评议。评议会一致通过刘继林、王志彬等57人被评为“低保户”,审核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6户,提议新增加符合条件的低保户6户。
据了解,长兴镇按照农村低保政策,严格执行“一评、二审、三公示”的程序,对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进行清查和初步审批,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切实让困难群众尽享国家惠农政策的温暖,彰显基层民主。(南溪区长兴镇 熊鑫 邱菊)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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