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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5-08

    近日,泸州市交易中心按照政府投资工程的保证金集中管理的有关规定,开设了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账户,集中管理我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保证金。今后,区级各单位在实施国家投资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和国有资产处置等公共资源交易时,应将招投标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工程比选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和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保证金缴纳到该保证金账户,由区交易中心代收代退,集中管理。

    履约保证金的集中监管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采用非现金方式缴纳至履约保证金专户,退付履约保证金也应当采用非现金方式汇入中标人基本账户。将消除缴纳比例不统一、退还程序不透明的弊端,促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为监管部门履行标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持。(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伟)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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