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5-23
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泸州公安交警以超常规的决心和工作措施,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目前已初见成效。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全市交警部门共投入警力1732人次,出动警车412台次,设置检查点44个,登记检查客车2143辆、校车63辆、大中型货车2048辆、危化品运输车82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172起,其中客车超员1起、超速2025起、货车超载228起、酒后驾驶1起,共深入客货运企业15家、学校13家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共排查整治隐患路段137处。
各大队根据辖区实际,强化勤务部署,加强对境内国、省道以及重点旅游线路等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固定执勤点等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大中型货车、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直属三大队充分利用证眼雷达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照相机、摄像机等科技装备,在城区道路、国道321线、省道307线等重点线路以定点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坚持每周开展2次的夜间专项检查行动,严查酒后驾驶行为。泸县大队加强对G321线、S307线等主要干线、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并联合派出所、镇“交管办”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的管控,尤其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等重点路段及“赶场天”等重点时段的秩序管控。
5月16、20日,支队以夜间为重点时段,以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在全市范围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各大队根据辖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规律,严密布控,实行定岗、定点、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工作制度,消除一切“死角”,做到查获一起、处理一起,坚决实行“零容忍”,对违法嫌疑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据统计,两次集中统一行动全市交警部门共投入警力555人次,出动警车190辆次,设置固定执勤点41个,设置流动执勤点45个,投入测酒仪46部,检查驾驶人2700人,查获饮酒后驾驶7起,查获无牌无证驾驶15起,查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270起,实现了查处、威慑和教育的预期目的。
各大队加强与各部门、各警种之间的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整治,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氛围。直属一大队加强与相邻的二、三大队协作力度,组织开展跨区域行动,扩大管控覆盖面,共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直属四大队会同纳溪北方片区七个派出所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分析了近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的部署了下阶段工作。合江大队积极协调县农机局等部门召开了农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建立健全拖拉机管理协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每月开展1至2次联合督查,共同加强对拖拉机等农用机动车安全管理。叙永大队协同县农机局深入321国道和叙永镇、落卜镇乡村机耕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各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强有力工作措施,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5月14至16日,直属一大队组织民警走访了辖区12所幼儿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车况,并与各幼儿园园长签订了安全承诺书;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公交三公司、长通运输公司进行安全隐患排查。5月13日至16日,直属四大队对辖区县乡道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再次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排查,排查出需设置、修补标志标牌420套,需设置凸面镜106块,并及时将排查结果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5月14日,泸县大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共排查出交通安全隐患11处;5月15日,组织民警走访运输企业15个,共排查各类交通安全隐患112处。
各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学校等重点单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警示企业法人、安全责任人、驾驶人时刻注重安全。5月16日、17日,直属二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川泸运业一三分公司、宏图物流公司,对公司驾驶员开展了面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5月16日,直属三大队召集辖区各客、货运及危化品运输企业、各客运站负责人,召开了安全培训会议。5月16、17日,叙永大队专门组织辖区客运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召开安全教育培训会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车主及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合江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合总司,与公司牵手、与驾驶人牵手,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古蔺大队召集全县23家货运企业负责人进行交通安全培训;以古蔺一小为示范学校,组织师生走进交警大队,推广交通安全手势操,让小学生从小感受到交通安全文化,增长了相关知识,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泸州市交警支队 刘晓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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