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7-04-20
4月18日,泸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四项针对企业的便利措施。记者了解到,近日,该支队制定出台《泸州企业赴港澳商务备案管理细则》,重点从四方面升级便企举措,让需要因商务赴港澳者办理商务签注更方便。同时,将原有的企业出入境商务备案资格审核、审批的工作时限为60个工作日提速到30个工作日,助推企业“走出去”拓宽发展空间和平台。
申请商务签注 三大问题困扰企业
据了解,申请商务签注,不能个人办理,要通过单位办理。单位首先要在企业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商务备案。备案完成以后,如果有人员需要申请港澳商务签注,需提供相关证件才能办理。
泸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陈弋介绍,在《泸州企业赴港澳商务备案管理细则》出台以前,他们在调研走访中发现,泸州部分企业中需要办理商务签注往往会出现三个方面的问题,影响企业发展,这也是企业希望能改变的现状。
具体而言,一是企业在港澳有实际商务活动,但泸州只针对生产型企业进行出入境商务备案,影响企业向外延伸和发展;二是泸州部分小型企业虽在港澳地区有商务往来,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限制,年纳税额不足30万,未达到商务备案纳税额规定下限,无法进行出入境商务备案登记,影响企业发展壮大;三是企业在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了商务备案登记,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综合情况确定的企业可获得港澳商务签注的人员数量较少,如过去年纳税额30万以上的企业,能办理商务签注的仅有5个名额,不能完全满足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助企业走出去 四方面升级便企措施
针对在调研中搜集汇总的问题,出入境管理支队以省出境管理总队下发的《四川省港澳商务备案管理办法》为基础,以法律、政策允许为前提,制定出台了《泸州企业赴港澳商务备案管理细则》,重点从四方面升级便企举措,助推企业“走出去”拓宽发展空间和平台,有效提高泸州的国际知名度。
据悉,这四项措施即日起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扩大商务备案企业的范围。将原有的“只有生产制造业才具备商务登记备案资格”扩大到“确实有赴港澳进行商务活动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二是降低纳税额门槛。将原有的“企业须年缴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降低至“年缴税额15万元以上”;三是对省、市扶持的重点企业、高科技企业和农副产品企业申请商务登记备案,不设置纳税金额限制;四是具备赴港澳商务资格的企业,将根据企业工作实际需要,适当放宽企业进行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数量限制。
陈弋强调,细则出台以后,如确需办理商务签注,视具体情况在名额上有所增加甚至没有名额限制。(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徐庆)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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