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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6-02

  5月29日—30日,由四川省食药监局副局长王涛率领的检查验收专家组对纳溪区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过严格的检查考评,专家组对纳溪区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已达到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的工作要求,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观看汇报片后,省创建检查验收专家组分为三个检查组,一个小组分别深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另一个小组深入乡镇街道的医疗机构药房、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第三个小组负责软件资料的查阅软件资料。在区领导熊启权、徐利、卢赐恩的陪同下,检查组分别对纳溪区人民医院、泸州金伟医药有限公司、护国镇卫生院、护国镇梅岭村卫生站等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另一个检查组对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的软件资料进行了查阅,并详细了解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组对纳溪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走访了解,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严格的检查考评,省创建检查验收专家组对纳溪区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纳溪区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合格,通过省级检查验收。检查组认为,纳溪区药品安全形势总体上平说平稳可控,形势向好,创建工作为纳溪实现药品安全梦打好了基础。创建工作开展两年多来,纳溪区药品信息监管、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更加健全,更重要的是通过创建使群众安全用药的知识和合理用药的意识。“四大工程八大体系”和“一办三员、一分四有五统一制度”等特色亮点工作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值得在全省大力推广。检查组希望,纳溪区要以此次创建为契机,凝聚和释放药品监管工作的正能量,使药品监管工作深入人心;以更高的标准巩固创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丰富药品安全监管新内涵,形成具有“纳溪特色”、“泸州特点”的药品监管模式和药品安全大协调、大联动、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大监管”格局,推动本地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泸州市食药监局局长王华、副局长王显波陪同检查,纳溪区委书记熊启权在汇报会上致欢迎词,纳溪区委副书记、区长徐利作创建工作汇报,区领导赵元柱、李德能、卢赐恩、翁庆平出席汇报会。(王中敏)

编辑:陈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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