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3-06-06
“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吉林“6·3”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第一天,泸州市长刘强就在带队排查安全隐患时强调,必须深刻汲取教训,务必消除安全隐患。
6月4日下午,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率副市长曹勇及公安、安监、消防等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纳溪区大渡口镇的四川新火炬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组不仅仔细查看了该公司的生产装置,询问了员工值班、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还详细了解了企业的安全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目前,泸州市消防部门依然在持续开展多项消防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向姗姗 罗光链 实习记者 肖婷)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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