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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5月底前调整到位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4-30

  日前,泸州市出台《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20号),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从每人每月45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每人每年32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3400元。

  据悉,此次新的补助水平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5月底前调整到位。此次城乡低保提标也是泸州市自2010 年起连续7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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