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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内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5356元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7-05-02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内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5356元,同比增长9.0%,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

  从常住地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7380元,同比增长8.3%,与上年同期相比回落0.3个百分点,与全年目标任务相比低0.2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增速相比快0.1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排第9位,与上年同期相比回落3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776元,同比增长9.5%,与上年同期相比回落0.8个百分点,与全年目标任务相比高0.5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增速相比快0.1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排第9位,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位,在川南五市中排第2位,与增长最快的泸州相比低0.3个百分点,与增长最慢的自贡相比快0.2个百分点。

  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看,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5,较上年同期回落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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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一般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生活水平成正比,即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生活水平越高。(唐建康 杨光 记者 邹英)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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