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罚款1.05万!自贡富顺交警开出最贵罚单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7-05-04

  5月3日,记者从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富顺大队获悉,日前,富顺交警对一辆“商混车”(混泥土搅拌运输车)司机赵某作出罚款10500元、行政拘留17日的严厉处罚,这是富顺县交警大队开出的最高额度的交通违法处罚。

  4月26日,富顺交警巡逻至省道S305线53公里(绕城)路段时,发现一辆白色“商混车”从东街进入省道S305线迎宾大道路段。该车驾驶员看到执勤民警那一瞬间,出现了轻微减速和变向,但又很快恢复正常,这一丝不寻常的“信息”被民警们敏锐捕捉到,立即将“商混车”拦下检查。

  经查证,这辆悬挂着赣AB××77的“商混车”驾驶员系河南人,其驾驶证信息显示核准的准驾车型为C1驾照,赵某已涉嫌准驾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随即,民警将赵某及其所驾车辆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民警对赵某驾驶的车辆和行车证件等进行检查时发现,赣AB××77号“商混车”并非车牌所在的户籍地江西省,而是河南省的车辆。该车交强险在去年就已脱保,而且还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情况。这些违法情况也在赵某的供述中一一得到证实。

  最终,驾驶员赵某因其在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在同一时间段同时实施了准驾不符、机动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未年检,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以及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多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10500元罚款、并处17日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其驾驶证也被一次扣满12分。(记者 秦勇)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